(接上文)
第二天我便和子華坐車去了學校,結果當時給我們辦手續的校長已經調到別的地方去了,新來的校長認為我們口說無憑,並且說子華的檔案被我們拿走後,便已消檔了,因此他不可能給子華恢復學籍,他說就算他想給子華恢復,他也沒那個權力,這個國家是有規定的。還說這事找到哪裡也是我們的錯,因為我已經在退學同意書上簽字了,那是有法律效力的。
我去學校的時候村裡一個見過世面的生意人便告訴我如果學校不同意,我可以去找律師,我跟他說我不知道上哪兒去找律師,他便給了我一個律師的地址,說那是他親戚的親戚,上次幫他打過官司,挺厲害的。讓我可以直接去找他。
見學校怎麼也不答應恢復子華的學籍,我便帶著子華去找那個律師了,結果律師聽了事情的經過後,給我們分析說雖然那個校長不告訴我們是不對的,但口說無憑,我們並沒有實質的證據。只要那個校長一口咬定他說了,我們便沒有辦法。因此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我簽字了學校這樣做是沒有錯誤的,就算打官司我們也贏不了。
我和子華滿懷失望的打算去買火車票回家,子華雖然很失望,但還是安慰我說:‘爸,這可能是我的命,我也想開了,我就是從小學習太順了,後面才犯了這麼多錯,讓你和媽還有姐她們為**了那麼多心,你別擔心,我有知識,我就是種地也會種的比別人好的。’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ebook8.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