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不知所蹤。
幾天後,人們在一條僻靜的里弄發現了渾身是血的屍體。
一具沒有人收屍的屍體。
方瑾烈死了,死的前夜究竟發生了什麼,誰也不知道。
那個時候,只有凌雲一人在場,見證了這個玩世不恭的男人的死亡,但他卻是連一滴眼淚都沒有留下,他抱著對方逐漸冰涼的屍體,不言不語,就是那麼面無表情的抱了一宿,雪落了下來,打在他的肩上,混合著猩紅色的血跡,描繪出了一副濃厚而色彩的墨畫,默無聲息,沉寂冷漠,宛若靈魂出鞘,安靜的讓人發抖,讓人不安。
長久的宛若一世過去了般。
直到在那天際泛白之時,他終於放開了手,離開,彷彿和過去的一切告別。
早晨的冬日涼的可怕,撥出的氣,都是一層又一層可見的白霧。
他的身後,是一個面色安詳,卻又賤到了骨子裡,一睡不醒的男人。
這個男人好不容易從監獄裡出來,好不容易逃過死刑,卻沒有選擇出國,沒有選擇那個雅緻淡漠的少年給他安排的那一條活路,反而是因為察覺到了什麼,立馬回到了娃娃臉的男孩身邊,在暗中觀察著,陪伴著男孩。
替他,擋了一場死劫。
儘管娃娃臉的男孩一直待他冷淡,儘管他知道娃娃臉的男孩一直處心積慮的想要看他死,他依然回來,幫著對方。
只能說,他——賤到了極致。
娃娃臉男孩如果想看著自己死在他面前,這一次應該是如願了吧,他如此無奈且自嘲的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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