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不去,就咱們三個。
秦小歡也不知道靳默語現在在幹什麼,但是出於不打擾原則,秦小歡沒有問,直接拒絕了may的邀請。
去了熟悉的餐館。
老闆見小老闆帶著朋友來,立馬把她們讓進包廂。
話說井寶在這家店有點小股份,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幾乎每次聚會都選這家店。
倒不是因為菜有多好吃,而是想吃什麼都能點。
能從澳洲龍蝦、日本和牛、深海鮑魚點到街邊烤串,如果你想吃,連臭豆腐都能給你來兩份。
為什麼?
服務員出去給買啊。
不僅能吃飽喝足,還能吃完抬起屁股就走,又不用收拾,多方便。
她們一直拿這家店當食堂來著。反正是井寶的產業之一,不吃白不吃。
今天井寶就拎著五斤蝦爬子,五斤河蟹,還有花蛤、白蛤什麼的若干,丟進後廚,讓後廚去收拾。井寶對這些東西不僅無感還有些恐懼,這些不就是海里河裡的大蟲子嘛,可是秦小歡就喜歡吃這些腥氣十足的東西,井寶知道秦小歡的喜好,時不時就給買一些,讓秦小歡吃盡興。這是她對待朋友的方式,哪怕自己不喜歡,也會尊重朋友喜歡的權利。
而May是國外長大的,本來對這些東西也不太感冒,後來認識了秦小歡之後,才發覺看起來有點可怕的海鮮,居然還挺美味的,於是也成了忠實的海鮮愛好者。
看著兩個正在努力幹掉海鮮的吃貨,井寶給自己點起一根菸,真是不明白,剝著費勁,能吃的又少,吃完了還滿手腥氣的東西到底有什麼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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