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穴這回事,並非近代才興起的。古時那些曲藝人到處演出,酒樓賣唱,其實就是走穴的前身。
六十年代時,單田芳和媳婦兒跑江湖,倆月就掙了四千多塊,然後就被舉報了,曲藝團勒令他回城,並罰了八百塊錢。
他在自傳評書裡說,回去是最後悔的決定,因為馬上就搞運動了,自己被迫害。若是不回去,興許還能躲過一劫。
當然這事說不準,時也命也。
眼下到了十二月底,曲藝團經過半年多的準備,派系已定。三芳各帶一隊,都接到了演出邀請,每隊十幾個人。
沒溝營這邊的單位正是紡織廠,財大氣粗,接待的很有規格,食宿都不錯。
一行人上午抵達,晚上有一場演出,明天還得去奉天,那邊有三場……等省內這一趟跑完,基本也就過年了。
“大爺,啥時候能到啊?”
“不遠,前面就是了。”
“前面……嚯,住樓房啊,我還頭一回見著住樓房的。”
裹得像個粽子的許非抬頭一望,不遠處立著一片新樓,在白剌剌的日頭底下冒著白剌剌的霜氣。
今兒天冷,仨人都是一步一喘,好容易進了樓,單田芳啪啪一敲。
門開啟,露出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先生,眼睛很大,嗓音清朗,與年紀完全不符,“快進來快進來,外頭冷吧?”
“這天是挺邪乎,估摸要下雪。”
單田芳摘下帽子圍巾,換了拖鞋,這才端端正正叫了聲:“師叔,您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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