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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進去了,已經修改,等著吧。)
矮大緊88年上的清華,搞了個樂隊青銅器,主唱叫王陽,有個外號叫老狼。
大二暑假的時候,瓊省一歌廳請他們演出,只有老狼願意跟著去。倆人漂洋過海,但受眾小,又堅持不唱粵語歌,幾天後被炒魷魚。
只剩一張返程票錢,矮大緊說:“你先走,回去告訴同志們,我們沒有投降變節,沒有唱過粵語歌,我們堅持了搖滾樂!”
於是老狼閃了。
矮大緊流浪到了廈門,被一女大學生供養著,順便談戀愛,半年後回到京城,
1991年,這貨退學,想考北電導演系的研究生,遺憾落榜,後進入亞洲電視藝術中心任實習編導。
有一天在卡拉OK,矮大緊碰上一葡萄酒廠的老闆,即興編了個詞兒:“想活九十九,常飲某某葡萄酒!”
老闆特高興,讓他拍個廣告片。哥幾個一合計,咬牙說8000。
老闆給了1萬6,說拍倆。
拍廣告用了2千,剩下的幾人分了,揣著錢跟犯罪一樣。有了這次經驗,幾人便開了家廣告公司,賺的盆滿缽滿。
再後來,大地唱片北上京城,黃小茂便來找,他開一拉達,矮大緊開林肯。
黃小茂:emmmm!
…………
“嘎吱!”
一輛大林肯停在匯賓樓下,通體漆黑,寬大,軸距長,有移動大沙發的雅號。
再過十幾年,會廣泛應用在城鄉集合部的婚慶車隊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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