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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招與楚暮認出對方,是在迎新營的自我介紹時段。他們進了社會學系,新生共六十人,以十人為一組,每組有五個前輩帶領他們,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紹。
「我叫楚暮。」這是楚暮的自我介紹。
「住哪區? 為什麼選這系? 說幾句吧?」
「住T市。因為有興趣。」楚暮說話時習慣低頭,他討厭面對人群,卻能在補習學生面前口若懸河地講書。都是填鴨式教學後得來的收穫,死記硬背一輪,七年的知識並非幾個月便能磨滅。於是他一考過高考,就幹起補習來,母親人脈廣,很快便接下兩三單丶然後四五單然後六七單……
前輩沒有逼他講話。實際上無人能逼一個人講話,真不想講,就會用破碎的短句應付過去。
「大家可以叫我Don,我以前住T市,可幾個月後應該會住大學。平時最愛出街,最討厭……」說個不停的人是秦招,最快讓人記住名字的,也是秦招。
楚暮看人時,不會在對方臉上停留多過兩秒。每人的臉孔在他心內是一餅肉塊,像那個壓得扁平的咖哩牛肉包。一想來,那包的味道也不錯,早知昨天應多買兩個,今天就不用空著肚子來大學。幾時才有午飯吃? 大學的午飯有什麼菜式? 楚暮抱著雙腿,傾前擠壓空洞的胃,想人的胃真神奇,無論放多少東西入去,也永沒有填滿的一天。於是人不斷勞動,買食物,塞入胃,滿足一陣,排出來,又拿新的食物塞入胃,因而又要用到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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