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通了偵查員的電話,然後把電話遞給韓亮:“亮弟,讓偵查員給你指個路,我突然想去嫌疑人李立家附近看看。”
韓亮被我們稱為活GPS,因為經常出差、喜歡看地圖,而且方向感超群,所以全省各地沒有他找不到的地方。很快,他就開著車帶我們來到了位於縣城中心的李立家。
第二十七章 失蹤男孩(3)
李立家樓下還停著他的三輪摩托車,摩托車車廂上擺著一些鍋灶用具,這是他維持生計的傢伙事兒。雖然李立家住在縣城中心,但是他每天去縣城西北角擺攤,還是需要騎上一段不短路程的車。
李立家的燈亮著,還有一些光束在繞來繞去,顯然已經有技術人員進入他家,正對他家進行搜查。我站在車側,想了想,突然猛地拍了一下腦袋,說:“完蛋了,抓錯人了。”
“為什麼?”大寶問,“不是條件很符合嗎?”
“個人條件很符合,但是地理條件不符合。”林濤和我想到了一起。
我們駕著車趕回了專案組,不出所料,一屋子人眉頭緊鎖。“看起來不是他。”高局長說,“經過突審,他沒有任何反常跡象,他家也搜查過了,沒有任何疑點,驗證他不在場證據的工作正在進行。”
“應該不是他乾的。”我說,“我們一直在注重犯罪分子刻畫條件,卻忽略了關鍵一點,就是死亡時間問題。據我們推斷,死者是在末次進餐後兩小時左右死亡的。死者鮑光敏是在9日中午十二點吃的飯,一點半才離開家。那麼,距離他死亡,只剩下半個小時的時間。李立是不可能在半個小時之內把鮑光敏帶回家再殺死的,即便是騎車,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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