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搬家?”趙依晨的舌頭在打結,心臟“砰砰”跳個不停。
工人挑眉瞥她一眼,不耐煩地哼一聲!
“還能有誰,當然是首長家了。”
“那你知道他們要搬去哪裡嗎?”趙依晨怔怔地問。
工人用小手指挖了一下耳朵,吹了吹,“我聽說他們這房子賣掉了,除了首長,其他人都去了美國”。
轟隆隆,喀嚓一聲!
趙依晨被劈的七暈八素,幾乎站不住。
都走了?
去美國了?
故意躲避她?
趙依晨心亂如麻,想哭,卻發現眼淚似乎流完了。
怎麼辦?
接下來她要怎麼辦?
是死,還是活?
死比活簡單,只要兩腿一伸,思想就停止了,心也不會痛了,傷害也就沒有了。
活著就如螻蟻偷生,一點意思都沒有。
可是,好死不如賴活著,螻蟻都能尚且偷生,她為什麼要尋死!
他們是去美國了,不是死了,還能找回來,沒什麼大不了的。
想通這一點,趙依晨的眉結似乎舒展了些許。
“高覓,麻煩你去大使館給我弄回一張去美國的簽證。”沒錯,她要萬里尋夫、尋子。
“你瘋了?”霍妖難以置信地瞪著她。“茫茫人海,又不知道他們住哪裡,你怎麼找?”
“我會在報紙上登尋人啟事。不管用什麼方法,我一定要找到他們。”趙依晨鐵了心要這樣做,誰也無法改變。回去她就會跟父母說明白,希望他們能夠理解——一個女人失去老公和兒子的痛!
回到家,她把想法跟父母一說,沒想到,他們非常贊成!同時也囑咐她,要是真找不到,就趕緊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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