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得相當果斷:“對。”
孟佳荷的下一句像是從喉嚨的最底部給逼出來:“是不是隻要我考上比科大更好的大學你就不再阻止我們交往。”
“是。”
兩人沉默了四五分鐘,孟佳荷才又道:“那你把這話全寫下來。”
馮世昌慢慢的從抽屜裡拿出筆和紙,遞給孟佳荷,孟佳荷工工整整的寫了這三句,甚至還首先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一式兩份,在看見馮世昌把自己的名字胡亂的塗在上面之後,孟佳荷才默默的把那張紙收進了錢包。
當孟佳荷像失了魂那般離開馮世昌的辦公室後,馮世昌立刻就把自己留下的那份協議揉了好幾下扔進紙簍,吐出一句:“法律白痴,這根本就沒有法律效力,果真書都念到驢肚子裡去了。”
可他卻並不知道,孟佳荷也是在明知沒有法律效力的情況下填上自己名字的,她要的根本就不是馮世昌的保證,她要的只是馮世昌的字跡而已。
如果有些事必須以退為進,那就以退為進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特別提名《距離》這首歌。
大約我講的就是這麼個意思。
第64章
孟佳荷蹲在在H城最寬闊的那一條大街的花叢裡,像個九十年代特有的盲流一樣看著川流不息的車輛沒有發出任何聲音。等到連街上的便衣都覺得這小女生在政府機關門口蹲得久得有些異常,開始互相用對講機霹靂巴拉的說些什麼的時候,她卻忽然招手叫了一輛計程車,對司機陳明強說:“跟著前面那輛奧迪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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