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情感而希望得到對方的接受,那麼他必然要拋棄要利用她來達到私利的想法。而如果他選擇聽從私利的驅使,那麼他心中的情感也就再也談不上如何純粹了。
最終,沈丹蘭選擇了聽從他的內心。
這並不是因為突然升起的無私令他拋棄了私利——恰恰相反,正是人性中最基本的自私,使得他不願意讓他自己的內心也受到如同兩年前那個叫高山遠的姑娘一樣的傷害。
☆、第一百零五章:第三次分地
沈丹蘭的選擇很快便讓全村人都知道了,因為他跟他爹羅雨桂吵了一架。
這件事兒的起因也很簡單,就是沈丹蘭跟他爹說應該把多餘的土地和財物交公。羅雨桂當然不肯,而且家裡的各種事兒都是他在管著,沈丹蘭對此也沒什麼辦法。
可是沈丹蘭卻有一個權利。因為他才是名義上的烈士的夫郎,無論是烈士家屬還是軍屬的優待,都是在他的名號上的,所以只要他離開他爹家而回到妻家——儘管那個所謂的妻家並不存在——羅雨桂也就沒辦法再享受身為軍屬的各種好處了。這時候他就只是一個普通的富農寡夫,自然要受到農會的清算。
羅雨桂顯然知道沈丹蘭有這項權利,但他從前從未想過他這個兒子會這麼做。因為離開爹家對他而言沒有任何好處,他所謂的妻家根本連一間房子、一塊兒地都沒有,他離開爹家之後就等於是沒地方去了。況且,羅雨桂無論如何也不會相信,他這個剛十七歲的兒子竟然敢拋棄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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