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說出來,除了將來到法庭上能更更好地應對,也更方便她搜尋其他證據。
“不見棺材不落淚,不到黃河不死心。我問你,你穿多大號的鞋?”
周秘答:“43。”
寧非點了點頭:“局內法證人員在現場提取到一枚帶血的腳印,經鑑定,就是43號鞋,並且在你家裡搜到一雙43號的品牌運動鞋,經過鑑定,鞋底花紋與案發現場的花紋是一樣的。你怎麼解釋?”
郝玫張口,吸冷氣。寧非並不像是說謊。也就是說,現場提取的血腳印和周秘的足跡是吻合的。
這的確是頗為有力的一項證據。
周秘並不慌張:“犯罪嫌疑人恰巧穿了與我一模一樣的鞋子,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怎麼就能證明一定是我殺人呢?”
郝玫也說:“不錯,單單一個鞋印,只能算是孤證,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指證我的當事人就是兇手。”
寧非他們翻來覆去又問了一陣子,仍然一無所獲。他們只好轉變了訊問思路。
“1月4日晚11點到1月5日凌晨2點,這段時間,你在做什麼?”
“我在家裡睡覺。”
“有誰可以證明?”
周秘反問:“我一個人睡,誰能證明?”
郝玫眼睛一亮,“這個時間段,便是法醫鑑定出的邵義的死亡時間?”有了精確的死亡時間,排查起來就簡單多了。
寧非哼了一聲,沒說話。
那便是了。
“據我們所知,此前郝律師曾在你家裡裝了監控探頭,案發之前的幾天,你忽然把這些探頭拆掉了,是不是怕監控探頭捕捉到不利於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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