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還可以考慮。
十天後、雖說換了個地方、鄧桃花還是穿著那件白褂子,藍褲,彭立杭仍然穿著那件天藍色的襯衣,因為那時候,那都是他們僅有的好衣服。但雙方都已經熟悉了,過場也走的很順利。彭立杭將花六元錢買的挎包遞給了鄧桃花,挎包裡裝有梳子、鏡子、花露水、牙膏牙刷、包括六角錢一條的帆布褲帶,另外還有兩套衣服的布料和二十元錢。二姐的大兒子也來給他五么助陣,彭立杭賞了他五元錢,他當時才四歲、大概也知道他的五么太美了,嫁給彭立杭有些委屈,因為他當時一直在哭。可他五么卻沒聽他的,而是毫無猶豫的接過彭立杭手中的禮物,當著彭立杭母親的面大大方方的說了幾句客氣話。
這才算正式定親了,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比天仙還美的鄧桃花就要成為彭立杭的老婆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彭立杭的母親對他說:“這孩子長的真好看啦!說的話也真好聽,你可得爭點氣、將她娶進家門讓咱們家門庭生輝啊!”彭立杭兩腿也有些飄飄然。
小時侯,在外面受了欺負總想回家告訴大人,現在彭立杭要是有什麼地方感到委屈、只要一想起鄧桃花,就感到什麼委屈也沒有了。雖說訂了親,可離娶進家門還有一段時間、甚至好幾年。由於還沒到鄧桃花家認親、也不好意思去找她、也就沒有機會見到她,於是、彭立杭天天盼望太陽早點出、月亮也早點起,快些過到他當新郎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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