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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建國之所以答應於立飛的宴請,主要是因為昨天他找人看過那個帽筒。他找的人也很專業,只是看了一眼,就說是精品。當然,因為帽筒出現的歷史不長,就算是精品,也只值一萬左右。
可是這已經讓黎建國很高興了,今天他之所以特意陪著於立飛到證物科,就是為了回報他昨天送的那隻帽筒。他在外面吃的再好,消費的再高,自己除了胃裡多灌了幾口酒菜之外,也沒什麼具體的好處。可是那個帽筒卻是實實在在的擺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每天都能見到。
只是黎建國也有些疑惑,按說於立飛的八萬塊錢,就算他不去打招呼,也是能夠拿回去的,只是時間問題罷了。可是於立飛卻下了這麼大的本錢,實在令人意外。所以他覺得,於立飛是不是還有什麼事情。收了別人的東西,如果沒有替別人辦事,心裡也是有些不踏實的。
於立飛中午把黎建國接到了明月山莊,黎建國以前來這裡吃過飯,對這裡的環境和菜餚應該還是比較滿意的。果然,聽於立飛說是去明月山莊,黎建國沒有再說什麼。
“於老闆,士別三日,真是刮目相看啊。”黎建國看到電動車載著自己和於立飛到了三號樓外,很是意外的說。
他雖然也來三號樓吃過飯,但大多數還是在四號樓和五號樓號。上次他跟馬福銘,陪著於立飛的時候,就是在五號樓陪於立飛吃的飯。而今天卻到了三號樓,顯然於立飛在這裡有了新的待遇,他很清楚能在三號樓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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