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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換成別人,或許於立飛會讓葛路喜把人帶走,畢竟為了一個衛羽浩,得罪葛路喜不合適。但現在,卻不行。不要說衛羽浩本身是一個濫交的人,就算不是,他為了蔡夢瑩,也暫時不能放人。
“葛局,他平白無故的跑到我辦公室來,威脅、恐嚇公安幹警。如果不給予處罰的話,以後我還怎麼工作?”於立飛佯裝為難的說。
“你可能不知道,衛羽浩的父親是潭州的縣長衛正。而衛正跟市委組織部的朱部長,關係也不錯。”葛路喜陳述著利害關係,有些話不用說透,於立飛就應該知道怎麼辦。現在自己能找於立飛,就是給他一個臺階,否則衛正給市裡的領導打個招呼,於立飛同樣得乖乖放人。
“葛局,我說的我能理解,但是現在處罰決定已經下了,今天就放人不太好吧?你看能不能這樣?今天再關一天,明天中午之前我把人放出來。”於立飛說道。衛羽浩是經開區派出所送到拘留所的,沒有他們所的簽字,拘留所是不能提前放人的。
“不行,人家明天就訂婚呢。立飛,寧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就算是普通人,也應該成人之美吧。況且,馬上就要過年了,總不能讓人家一出來就過年吧?”葛路喜苦口婆心的勸道。
“我知道,他是要跟蔡夢瑩訂婚。但正因為如此,我才要後天才放,因為,這個婚不能訂!”於立飛斬釘截鐵的說道。為了蔡夢瑩,他絕對不會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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