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國師想見你一面。”
餘初繼續邁腿,朝著大門內走去,步伐有些打飄。
“譚隊,我明日沒空,還是不要見了。”
日。
他肯定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卻還是從長平一路隱瞞到京都,綁架、扒褲子、威脅、賣隊友……該乾的她都幹了,不該乾的她也幹了。
只要一想起這些,她就四肢發軟頭皮發麻。
這要是真追究下來,十萬字檢查可能都不夠寫的,可能還要追究相關處分。
她還是早點捲鋪蓋跑路的好。
第五十六章
餘初來的時候, 帶的東西本就不多, 回去帶的東西自然更少。
除了私人物品, 一些裝置、電子儀器、藥物、甚至是武器都留了下來。她吃過早飯,回到屋子花了半小時不到,把自己跑路的行李收拾好了。
然後就開始餘氏表演——
假裝自己很忙。
一會兒把衣服從東屋搬到西屋,一會兒又把西屋的鞋子拿到東屋, 然後當著譚憲的面,再客廳找了一個時辰, 終於在堂前長几底下, 找到了自己“丟失”的一對耳墜。
譚憲坐在院子的椅子上, 手拿鉛筆, 在本子上寫著什麼。
偶爾抬起頭來, 都能看見餘初似乎“忙的不可開交”的樣子, 他眉尾挑了挑,卻也沒有說破, 低下頭, 繼續把餘初昨夜告知的資訊,一一記錄下來。
將一頁紙寫完之後, 譚憲抬起頭來, 看著第十幾趟從東屋走出來的餘初,叫住了她:“餘初。”
餘初手裡抱著一個枕頭, 站在不遠的地方,笑道:“譚隊,有事兒?我這挺忙的。”
說完她生怕沒有說服力, 還用力拍了拍枕頭,彈出不少灰塵來。
這要是封肅,肯定一本子飛過去,然後怒吼著“藉口那麼多,還不給我滾過來”,她絕對會圓溜溜的滾向肅美人。
可是譚憲的性格截然相反,他輕輕的掃了一眼餘初:“我看你這麼忙,今日也不一定收拾的好,要不改簽下船票,晚幾天……”
“不用、不用——我這一會兒收拾也是一樣的,晚上一定可以收拾好的,用不著改簽。”餘初抱著枕頭走到譚憲面前一米左右停下,見譚憲冷冷的看著她,又往前挪動了小半米。
譚憲:“你站這麼遠,是擔心我把你綁去國師府?”
於是,再挪動小半米。
直到立在譚憲跟前了,他才將目光收了回來,把手中的本子遞給餘初:“這是根據你昨晚的資訊歸納的,你先看看,看有什麼補充的。”
餘初接過本子,鬆了口氣,將注意力拉回紙上。
譚大爺的繪圖功底很好,稍稍幾筆,就將三里巷簡圖勾勒了出來,然後將建築標上序號,之後的幾頁,都是根據序號標註相關的資訊。
什麼妹子什麼金主,餘初提過的,譚大爺都一一寫清了,但是昨天她一口氣說的太多,其中有兩個混淆了,還有一個位置標錯了。
餘初糾正了之後,想了想,在資訊之後一一填了幾筆,標註上了弱點。
就比如隔壁宅子穿著舊衣的婦人,自然適合用錢打通;而梨樹前那個頭牌,可能良籍的身份更有吸引力;公公家的小嬌娘——找個小白臉來哄著,可能更直接有效……
她寫完之後,遞給了譚大爺:“給。”
譚憲翻了翻後,表情有些複雜,越發覺得自己放人放的太早了:“餘初,要不你真多留一段日子,幫我……”
“嘶——譚隊你看,我一受驚嚇,又消化不良了。”餘初捂著肚子往後退,“我去找下胃藥。”
受到驚嚇消化不良?
這是連個藉口都懶得找,譚憲擺了擺手:“去吧去吧。”
算了——
這個破攤子,他一個人處理就行了。
***
古代區的工作人員,一駐少則五年,多則十幾年。
有些人離開後,再見面,就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了。
晚上的時候,餘初燒了幾個菜。
一個糖醋排骨,一個辣子雞丁,一個跳水魚,還有兩個素菜一個冷盤,也算湊足了一桌離別宴。
譚憲倒是沒有料到餘初在古代的灶臺上,廚藝發揮的還這麼好,他看著桌上的菜色,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於是他看向剛坐下的餘初:“有酒嗎?”
“有的,廚房有酒。”餘初起身,“我……”
古代的調料不夠,有些葷菜 壓不住腥味,就只能把酒當水用,她之前買了不少。
“你坐著,我去拿。”
譚憲再回來的時候,兩手各抱一罈酒,一大一小,大的也不過就是兩三斤的量,小的大約只有一斤。
他酒量不錯,但是不酗酒,只是牢獄之中被關著的時候,日常飲食連基本人道主義都沒有,好幾次被溼氣太重骨頭隱隱作痛,就想著要是有壺酒就好了。
今日,勾起了他喝酒的興頭。
譚憲將兩個罈子封泥拍開,大的擺在自己面前,小的則放在餘初面前:“我喝我的,你隨意。”
古代的酒不是蒸餾酒,度數一般不高,當飲料喝一碗半碗,問題也不大。
餘初原本想拿小杯子去裝,看見譚大爺豪氣的給他自己倒了一碗,又悄悄把捏著杯子的手收了回去,換了個小碗。
堪堪只倒了個半碗。
她年紀小,在剛入駐地的時候還沒有成年,大家聚會的時候,給她點的都是飲料,個別悶壞的,還特意點了娃哈哈。
然後一桌人一邊喝酒,一邊看著她喝著娃哈哈直樂。
後來,去了古代區,宋家門風嚴謹,有戒酒、戒賭、戒色‘三戒’,家裡男人不喝酒,自然在餐桌也就沒有見過酒。
再後來,她被肅美人撿回了界市。
肅美人飲食作息沒有規律,胃傷的有些狠了,有他的地兒,都不會有酒出沒。
所以算起來,她喝酒的次數並不多。
為數不多不多的幾次,還是在畢業散夥飯和回老家的時候,多半也是淺嘗即止。
她端起碗,嚐了一口,糯甜中帶著微酸,香味悠長,口味倒是十分的好。
譚憲不勸酒,自己喝酒倒是很痛快,第一口就是小半碗。
也許是酒香勾的,譚憲臉上也多了些人情味:“我看過檔案,你是清大畢業的?”
餘初點頭。
“十四歲上的清大,算得上少年天才。”譚憲有些好奇,“你怎麼想著來駐地的?”
“我實習的時候才十六歲,臉長得又嫩,正經單位怕被人說用‘童工’,也怕我智商夠情商不足,融入不進團隊反而成副作用,HR猶豫歸猶豫,到頭來還是把我刷了。”
其實那時候,按部就班,她應該讀研考博,考慮考慮出國。
等到博士畢業了,自己也不過才二十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