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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一百四十九章宰殺耕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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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散的逛街總是讓人心情愉悅的,沒腦子的在南門大街上溜達,曹婆婆家的肉餅依舊是香酥可口,豬肉已經是最普及的食物,原本被稱為濁肉的豬肉在大宋的地位直線上升。

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趙禎對豬肉並不排斥,而且蔡記的廚子總能做出美味的豬肉來,紅燒肉,紅燒排骨,肋條,糖醋排骨,香酥肉,等等幾乎成為大宋百姓耳熟能詳的美食,不光酒樓有買,百姓自己在家也會製作。

豬肉只要處理得好,只會留下肉味的香濃而沒有其他的腥臭,而且豬肉是市面上最便宜的肉,比羊肉和牛肉都要便宜。

在大宋羊肉依舊是佔據了高階食材的行列,官員們自然是因為身份的原因,在公共場合都是要吃羊肉的,他們覺得羊肉是最清潔的食物,因為羊吃草料,不像豬什麼都吃。

當然他們在家中依舊會吃豬肉,畢竟羊肉的價格要比豬肉高得多,誰家要是天天吃羊肉,檢察院的御史定然要參奏其奢靡之風,官員就沒有不愛惜自己名聲的。

至於牛肉,在大宋的市面上已經開始出現,這在原先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最開始出現的是耗牛肉,耗牛在大宋不算耕牛,來自川陝四路以及青海路的耗牛肉乾在大宋最受歡迎。

原本的肉乾沒有太多味道,而且僵硬,可精明的商人發現了其中的奧妙,只要是在肉乾中加入香料,並且經過特殊的醃製和晾曬烘烤之後,那味道和口感讓人慾罷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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