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孩兒。
他那時候上初二,水靈靈的,個子不高,面板很白,頭髮有些長,但是一點都不亂,很漂亮。
是很漂亮的,但是不女氣,描述不出來,總之我很喜歡。
不像我,老早就是個糙老爺們兒了。
祝晗很瘦,我第一眼見他的時候,覺得我一胳膊能扛起三個他。
性格也很好,是他主動跟我說的話,問我叫什麼名字,我說我叫高強。
“真土,爛大街。”他嘲笑我,手裡抱著厚厚的習題冊。
我被他說得不好意思,他笑話我,我都覺得像誇獎,第一次說話就能讓他高興地笑起來,這難道不是誇獎?
我猶豫地伸出手,我說,我來給你拿著書吧。
我以為他會拒絕,但是他沒有。
他非但沒有,還說了一句,就等著你這句話了。
他又笑了,迎著風,棕色的瞳仁裡浸著夕陽,還有我。
那天晚上回去,他請我吃了一碗麵,說是犒勞我替他拿書。那真是我這輩子第一次這麼優雅地吃東西,連吃麵的時候,都不敢發出任何聲音。
祝晗話很多,一直在講,就沒停下來過,一直在笑,好笑的笑,不好笑的也要笑,還反問我,你怎麼不笑?
這傻瓜,我看他看得魔怔了,哪還記得笑。
祝晗成績很好,我翻了翻他的習題冊,字跟人一樣漂亮,明明要寫這麼多字,卻連一個字都不馬虎,一個筆畫都不應付。
他問我是不是也上初中。
他看不出來?我就這麼顯老嗎?我明明跟他差不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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