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告訴晏殊。
宋朝的戶籍制度是這樣的:
最普通,利益也最有保障的民籍,而農民如果放棄了田地出逃,便是流民,一般流民會被遣返回鄉重新落戶,但是也可以落地生根,(畢竟大家都要搶人口)當然,在大災時候,官方會直接收攏你們為廂兵,廂兵就是軍籍。
軍籍雖然不用交稅,不用承擔百姓的很多責任,但是同時他們也要付出成為二等公民的代價。
如果要舉例子,就有些類似於明清時候的商人。很有錢,但是地位很低,雖然看似人五人六,但是看不起就是看不起這種感覺。
而且軍籍為終生制。一般來說不能轉為民籍。
廂兵一般是類似於工兵的存在,還有接納退伍兵的地方,簡單說就是養老的,沒有戰鬥力。
其實早前宋民間還有鄉兵,這才是地方上的武裝力量,要挑選有腹肌能跑馬的那類漢子,但是後來因為這個是強徵制度,逐漸被廢除。一直到後期,徹底成為強幹弱枝狀況,舉國全靠地方軍區保護。
要舉例子的話……
唔,你們可以想象成我國制度,各地區只有城管給予保護力量,不設武警、刑警,再上一級直接是軍隊,就是這個概念。
但是大家都知道軍隊調動很難,不得擅自動用,所以在宋後期因為地方保護能力急劇下降,直接致使了匪患橫行。
當然廂軍可以因為個人實力凸出進入禁軍或者邊軍的,同時禁軍和邊軍的退伍兵也會變成廂軍。《===文中就是害怕有人走這條路子想辦法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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