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變,他由一個對生活有嚮往的人,變為了殘忍弒親的劊子手。如果他還活著,從27歲到40歲這十三年,他必定東躲西藏,找不到一個安身立命之地,那他現在變成了什麼樣子?”
柳至秦垂首思考著,半晌抬起眼皮,“剛才我說,在辭職回到荷富鎮之前,魯洲安有理想。也許對他來說,做研究是畢生的追求。胡有患病,胡香娟強迫他回家照料,等同於是毀掉了他的人生規劃和理想。我們可以設想一下,當年胡香娟對魯洲安說了什麼。”
“案卷裡提到,胡家的鄰居說,胡香娟年輕時就沒了丈夫,魯洲安是她和胡有一起拉扯大的。可以說,胡家父女在魯洲安身上傾注了全部心血。”花崇道:“還有,胡香娟只念過小學,文化水平低,生性潑辣,時常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與人吵架。得理不饒人,不得理就撒潑。”
“那當年的情形就很容易還原了。”柳至秦說:“對胡香娟來說,魯洲安的命是她給的,另一方面,魯洲安是她的依靠、驕傲。胡有得了病,她既要忙家裡,又要忙工作,照顧不過來,於是要求魯洲安辭職回家。站在她的角度,理由有二:第一,魯洲安在兵工廠工作的工資並不高,而且非常繁忙,加班是家常便飯,一個月忙下來,收入說不定還不如她賣滷菜賺的錢;第二,魯洲安是她的兒子,她為魯洲安付出了那麼多,魯洲安有什麼理由不回家照顧患病的外公?一家人,難道不該互相扶持幫助?上一輩人……不,不止是上一輩,即便是我們這一輩,也少有人將個人與家庭割裂開來。在胡香娟看來,魯洲安必須辭職回家,否則就是不孝、沒有良心。她給了魯洲安很大的壓力,照她的性子,吵架、逼迫,甚至連苦肉計都是必然。魯洲安不得已放棄了工作,回家與痴傻的外公、蠻橫的母親一同生活,漸漸發現人生無望,自己寒窗苦讀,好不容易有了一份鍾愛的工作,卻毀在了自己親人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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