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過七年而已我已經不敢在回首那段往事了,唯一敢偶爾拿出來看看的也只是任子墨給我的那段稍縱即逝的好,彷彿覺得只要假裝那些東西沒有發生過就真的不會疼。
和任子墨住在梁修言公寓的日子是我一輩子最開心的時候,那時候我們會躺在床上一個下午,即使什麼也不做,甚至連話也不說,只是碰碰鼻子,相貼著躺在,就覺得世界圓滿了。還有什麼不願提起的,也不過是他對韋同的冷淡,我把韋同當做我最好的朋友,至少在那個時候。還記得當韋同看著任子墨露出驚訝的表情,然後鄙夷地說:“小善善,你喜歡的那個就是他啊,嘖嘖嘖,還不如我呢,我哪裡沒他帥啊?”明明那個時候那麼明顯的表現出來過,只是我笨得沉寂在虛幻的幸福中,看不清自己。
後來知道的時候,已經晚了。
卓小年自然不是韋同,明明是倆個毫不相干的人,就連身上散發的氣質也相隔十萬八千里,可是這個萍水相逢的男孩,卻讓我有種時光倒流的錯覺。
回到公司的時候,平靜的坐在辦公室裡的時候,甚至還記得剛才那個男孩的樣子,那個叫做卓小年的男孩。後來的我一直在心裡苦笑,一天遇到倆次那個男孩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緣分,可是如果知道是那樣的孽緣,我一定避而遠之。
玩不起的人,要先學會逃跑。
這樣的相遇會不會略顯老套,可是我們就是在這樣的境遇下相遇了,“我打個電話就有人給我送錢的,真的,我長得像騙子嗎?”卓小年漲紅了臉,站在酒吧的門口,穿鬃T恤的少年,臉上透明的肌膚露出尷尬的羞紅,明明沒錢付賬還能一副理所當然的撒嬌,也許是少年的笑太過誘人,我這個色大叔,居然也好心到給一個陌生的男孩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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