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頓時一鬨而散,趕著寫字去了。
然後先生就叫了林歇左邊桌的姑娘來,讓她握著林歇的手寫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個梅班寫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書法,她從小就跟著耳濡目染。
雖不懂先生讓她這麼做有什麼意義,但她還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後,握住了林歇拿筆的手。
先生則是換掉了桌上的紙。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紙,又看向先生。
先生說:“就寫剛剛寫過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著林歇的手開始寫字,可從落筆的剎那開始,金姑娘發現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輕鬆了。
她也曾教過家中弟弟妹妹寫字,因而知道這樣握著別人的手寫字是最憋屈的,因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著筆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讓你感受明明筆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從心的感覺。
但是握著林歇的手就不會,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麼做的念頭,手上稍稍用點力,林歇的手就會十分聽話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筆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慣用的,最後寫出的,也是她的字跡。
等寫完,金姑娘一臉懷疑地看著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揮散不去。
有種自己心隨意動,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覺,可明明,她沒怎麼用力。
而且寫字不是知道怎麼寫就行的,手得穩,得有力道,這都需要練,練很久很久,她從小就沒少在這方面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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