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由司法機構來認定,咱們絕不逃避。”
很通情達理。
人家先是表揚啊,說是遇到問題能主動來說明,這態度是好的,是值得肯定的。然後才說,金家在此次的事件中並沒有過錯,沒有賠償的必要。但同事,考慮到那邊一片傷員,損毀的拖拉機想要賠償也是不可能的。
這個金家都知道。那拖拉機也沒法叫人賠,畢竟那車在農機局掛著檔案呢,屬於‘報廢’的車輛。一輛報廢車,你叫人咋賠?
這個結局算是最好的了。
哥三個出來在路邊的一家羊肉店一人喝了兩碗湯吃了倆熱燒餅,趕在天黑前又回來了。
林雨桐下來給他倒洗腳水,放藥包驅寒,心裡卻免不了有些幸災樂禍:“只怕林家輝才能有麻煩了。”
可不是有麻煩了嗎?
金家能把自己摘出來,但是林家能嗎?
人家鄧家那邊沒參加喜宴去的人就說了:“我家的人為啥會出事的?要不是去給你林家的閨女送嫁,會出事嗎?這是誰的責任?沒安排好客人,這就是你林家的責任。”
這話有道理嗎?
好像也說得通。
不光林家被鬧了,林玉玲嫁去的顧家,也一樣被鬧了個人仰馬翻。
鄧家的人很會看風向的,金家那邊動了公家了,不好惹了。林家這邊,自家怎麼也是他們家孩子的舅家,走不了公家那一道。就算是走了,他們家就沒責任了?有的!
所以,林家成沒有驚動公家的意思。
這麼多人傷了,這醫院裡的花費,對於普通的農家來說,就是一筆龐大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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