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
作者有話要說:
沈倦,你媳婦兒又到處認兒子,你還管不管了?
沈倦說我不管,我也喜歡認兒子。
第17章
從來不捱打這話是吹的, 林語驚小時候其實沒少捱揍。
小姑娘那時候年紀小, 脾氣大, 每天都冷著臉,又硬又爛的臭脾氣,還沒人管, 像個小野丫頭, 整天把自己當個男孩子,經常滿身是傷回家去了。
陸嘉珩和程軼不在的時候, 她一個人和一群小孩打架,被按在地上也不服軟,手腳都動不了還要咬人一口, 像只發狂的小怪獸。
性格非常軸的一個小孩, 和現在簡直判若兩人。
量的積累能達成質的飛躍, 打架也是這麼回事兒, 捱揍挨多了,身體會記住。
林語驚在意識到自己確實爹不疼娘不愛以後性格開始發生變化, 她的稜角變得越來越圓潤,她滿身的刺漸漸不動聲色的收斂起來,十二歲那會兒又跟著陸嘉珩去學了一年的柔道, 從此以後只有她追著別人打的份兒。
後來林語驚就很低調了, 大家都是成熟的初中生, 就不要再搞那些打打殺殺了吧,暴力能解決什麼問題?沒有什麼比學習更重要,只有學習能夠讓她感受到快樂。
所以後來陸嘉珩和程軼出去打架, 林語驚一般都不太湊熱鬧,少年們帶著滿腔熱血,年輕又健康的身體伴隨著各種國罵纏繞在一起,她就蹲在旁邊給他們念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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