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運。她十八歲那年,遇上了真命天子,高考都沒參加,那男人直接給她辦了護照,兩人雙宿雙飛出國留學去了。四年後,她從維也納給我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告訴我她要結婚了。那封郵件其實也不是專門發給我的,而是發給她未來大伯,不過順便轉發給我,因為郵件內容與我有關,她要把她的其中一份聘禮轉送給我。
可是,那份聘禮是一套地中海風格的公寓!
我簡直受寵若驚,完全沒有想到從小跟自己搶玩具爭寵愛的姐姐居然會這麼大方。幾乎沒經過什麼激烈的思想鬥爭,我就說服自己心安理得收下,我想這些物質饋贈於現在的她而言不過是九牛一毛,不要白不要。但是接手後又有點後悔,這畢竟是那個男人買的,從此我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拒絕他到我家來,而這裡也因此到處浸染著他的品位,還有氣息。
方文琳放下行李,審視我的小公寓,目光流露出極大的羨慕,說:“天哪!你居然有這樣的房子!原來你是富婆。”
我大笑,“我的確是,你發現沒?我都快兩年沒回來,可是這裡卻一塵不染,看來我的鐘點工很盡責。”
方文琳瞠目:“你還僱了鐘點工定期過來收拾?我一直以為你跟我一樣是貧農,我真是錯得離譜。”
我不置一詞,脫掉厚實的外套,徑自去臥房換了件樣式簡潔的羊毛衫穿上,是淺藍色。
出來,把一副鑰匙交到方文琳手裡,叮囑她:“樓下有好幾家餐館,今天晚餐你自己解決,明天我帶你到處逛逛。”
“你去哪?晚上不回來?”她盯著我的衣服有些困惑,因為我說過我不喜歡藍色。
第2章 這年頭還有勞燕分飛(2)
我含糊地應了一聲,走到玄關處又想起一個事,於是跑回臥室,在床頭櫃的抽屜裡翻出一個胸針,隨手別上。
我要去見一個男人,就是他間接送了這套公寓給我,那是他付給我姐姐的聘禮。我打的去他工作的地方,本城最知名的私家醫院。
下車,沒有直接進去。我對醫院有莫名的恐懼,消毒水的味道令我反胃。給他打手機,簡單地說:“我到了,你出來一下。”
等了很久他才慢悠悠地出來,我早已習慣他的高姿態,瞥了腕上的手錶一眼,發覺這次等待的時間真的不能算久。
我抬頭,目不轉睛地看他。跟上一次見到的沒什麼變化,穿著白大褂,臉上看不出半點表情,平靜得幾近冷酷。是的,冷酷,這詞太貼切了!
他漫不經心地問:“回來前怎麼不說一聲?我可以去機場接你。”
我敷衍地笑:“機場打的很方便,你這麼忙……”
他深望了我一眼,彷彿要把我看穿一般。我似乎聽到他輕微的冷哼,這人喜怒不形於色,但我可以輕易感覺他的磁場。
這人就是周諾言,他的弟弟是我的姐夫,我一開始不知道怎麼稱呼他,我姐姐叫他大伯,我聽著就想笑,他三十一歲,外表風流瀟灑,用好看這樣的字眼來形容絲毫不為過。七年前,他讓我叫他名字,我欣然接受。
“何碧璽,你是一個人回來?”陽光下,他微微眯起眼睛打量我。
“不,”我忽然起了惡作劇的心,“還有我朋友,她隨我回來。”
周諾言冰山似的臉終於有了變化,眉宇間籠上一層陰霾,“你們住哪?他?”
我奇怪地看他,說:“當然是住我的房子,這還用說!”
“何碧璽!你居然讓他住進我送你的房子!”
我淡淡一哂,提醒他:“那房子聽說是我姐姐應得的聘禮。”
“沒有我,你以為周守信拿得出房子?”周守信是他弟弟,也就是我姐夫,可我從來沒見過他給過好臉色,每次都是這樣連名帶姓地叫。
我不甘示弱,提聲說:“你是他哥哥,長兄如父,替他籌備聘禮天經地義。”
“天經地義?”他怒極而笑,“那我養了你七年,供你好吃好穿也是天經地義?”
我的臉馬上漲紅,像被人用力掄了一巴掌。咬唇調整呼吸,才有力氣說:“這是我欠你的,我一定會還。”
他神色鄙夷,對我的說辭不屑一顧。隔了片刻,又問:“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大學同學?”
我從他話裡嗅出點不尋常,終於有機會扳回一點臉面,假裝小心翼翼地問:“很不錯,你要不要見見她?”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冷聲說:“當然要見!別忘了我是你的監護人。”
我不由露出冷笑:“你不如說債權人,這詞準確多了。”
“抱歉,我不是中文系出身。”他的臉色已經壞到極點,轉身就走,撂下一句,“等我電話。”
“好。”我溫吞吞地應他,望著他挺得僵直的背影,心中颳起一陣報復的快意旋風。
我原以為他會要我陪他吃飯喝咖啡,想不到這麼快就能脫身。看看天色還早,於是打電話給方文琳,讓她等我回去再一起出門吃飯。十五分鐘後,我在出租車上接到周諾言的電話。
我苦著臉問他什麼事,聲音儘量保持平靜,不由慶幸我的手機沒有高階到可以影片。
“你還記得我們的約定吧?”
“自然記得。”廢話!我能忘記麼?我怎麼可能忘記!司機從鏡子裡看到我目露兇光的模樣,神情竟畏縮了一下。我不予理會,繼續作惡毒狀,周諾言說的是我上大學前,跟他白紙黑字簽下的協議保證書,內容十分荒唐,但我沒有選擇的餘地。
“很好,但願你朋友不至於讓我太失望。”
“我想不會。”我知道他誤會,但我就是要他誤會,要他抓狂。而他也如我所願中計,不然他不會這麼急切地提當年那個約定。
他沉默了一會兒,忽然扯了個不相關的話題,“你今天穿了我送的衣服,還有胸針。”
“是。”我沒有半點彆扭,本來就是做給他看的,他不拿出來說,我不會覺得失落,他說了,我也不會難為情。
從十六歲開始,我就在有意無意地取悅這個人,雖然我惹毛他的次數遠比討好的時候要多得多,但這兩樣矛盾的動機都像溶進了我的血液裡,讓我和他多年來在爭吵中得以共處。
隨後幾天,我跟方文琳天天出門,大多時間是在玩。到了第四天,通知她去面試的電話漸漸多起來,於是我也消停下來,一整天窩在巢裡,看書看碟睡大覺,這種對旁人而言十分無聊的消遣,我卻過得不亦樂乎。手機二十四小時開機,雖然有固定電話,但是以周諾言的一貫作風,那電話根本虛設。我最主要的目的並不是等他,而是等沈蘇,我希望他能來個電話,起碼問候一句,但是沒有,實在失望透頂。
我開始懷疑過往這兩年多來的感情,還有沈蘇,我是不是真的瞭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