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宮人採了紅鳳仙花葉,加明礬搗成汁,塗在指甲上纏著絲帛過夜,連敷兩日,才染成了這略明豔的粉紅。她不大喜歡太過豔麗的殷紅、猩紅,總覺得太過豔了,若不是為了在百日宴上襯出她昭儀的氣勢來,她都不會染指甲。
她覺得指甲就是要那健康的粉紅色澤才好看。正所謂纖纖玉指,妙在無暇。不是嗎?
這裡又沒有洗甲水,可以隨時染隨時洗去。染成鮮紅色,指甲慢慢長出來,漸長漸退,半粉紅半鮮紅的,又怎麼美?
偶爾能看到殿裡的宮女兒們湊在一起比誰的指甲養的好,染的漂亮,看的她總不禁搖頭。她們都喜歡搗鼓指甲,不光留的寸許長,染的指甲色如胭脂,還美其名曰紅鴉嘴。
大概她是個俗人,她想的是,留那麼長,哪日翻了指甲,不知道得疼成什麼樣。
不過時至今日都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大概是這些女孩兒養指甲養久了,小心仔細也成了習慣了?
不過,她們是怎麼留著那麼長的指甲,還能做到能夠自如干活的?
這真是件不可思議之事。範雪瑤心想。
乳孃、侍女們分工合作,有的拿著衣裳,有的負責抱著小皇子,有的負責給穿。換做別人家給小嬰兒穿衣裳,興許只是眨眼的事,可換成伺候皇子,那就成了個累人的活了。
小孩兒以為大家是在跟自己玩,肉呼呼白嫩嫩的小臉蛋兒笑成了花兒,咯咯笑著不停揮舞著小肉手,渾然不知自己給旁人添了多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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