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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他,求他回頭。朋友都罵我傻,像個小丑,我都知道,我也很討厭這樣的自己,覺得自己很噁心。但是所有的決心和誓言,在看到他的一瞬間,又立刻全部潰散!我就是這麼軟弱,這麼愛他,我也沒有辦法啊!我好想回到過去。是不是因為過去的我做錯了什麼,惹他心煩讓他討厭了,才會變成這樣?為什麼不能重來一次?重來一次就好了,我一定會更加珍惜,對他更好一點,讓快樂的時光再多一點。

你可不可以告訴我該怎麼辦,我真的難過得要死掉了。

我還能找回他嗎?

他還愛我嗎?

十年後的他,和誰在一起了?

Reply from 十年後的自己:

啊,看到你這封信,我真的要被氣哭了。怎麼回事!十年前的我和十年後的我,竟然都在失戀!難道我的失戀技能已經滿格了嗎?難道我就是傳說中“一談戀愛必定談崩”的體質嗎?今年我已經二十七歲啦,二十七歲的人,失戀也不得不失得有所保留。我不能拉著好朋友號啕大哭,喝酒買醉,因為她們已經有了各自的家庭。我不能通宵翻看彼此曾經的合照和互發的訊息,因為第二天還要上班。我不能在社交網路一條又一條更新狀態以發洩心中的悲傷,因為這樣顯得太像個傻瓜。

最後我能做的,居然只有坐在電腦前,聽著傷感的情歌,給十年前同樣失戀的自己寫一封回信。好吧,讓我來安慰你。用那些“道理我都懂但是就是做不到”的道理。你問我的三個問題,答案是不能,不愛,不知道。拜託,已經過了整整十年了!你真的以為自己偉大到愛一個人能愛十年?別想了,早八百年就忘了這個人了,他現在和誰在一起關你屁事啊。蕭伯納寫過,此時此刻在地球上,約有兩萬個人適合當你的人生伴侶,就看你先遇到哪一個。不過,你也要相信,他對你說“我愛你”的時候,是真心的,所以不愛的嗎?為什麼要蠢到拿別人的錯誤來傷害自己呢?順便想起一件有趣的事,前段時間,我想要找一份資料,去了一個很早以前混跡的論壇,當年的密碼當然早就忘了,我就點“找回密碼”。尋回密碼的問題是“我的心上人叫什麼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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