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不是元妃懷孕的關鍵時候,有的是妃子的孃家等著抓小辮子的情況下,也不會這麼容易。當然如果不是王熙鳳現在非得急著用錢,也沒這麼順利。
所謂要成事,天時地利人和麼。
紫鵑先付定金五千兩給王熙鳳,然後搬運之後,留下的一萬五千兩才交付。
王熙鳳當然也是動了氣的,居然被紫鵑這個丫頭如此要挾了一把,能不生氣麼,再說關鍵在於此後不能再從林黛玉這裡弄錢事小——這個是因為有薛寶釵的銀子補上了,所以對本來就賈老太太看守的林黛玉的財產也不是那麼容易動用,不如放棄所以算事小了。()
關鍵是這林黛玉的東西搬出,就是王熙鳳也不能真的無聲無息不被人知道,這個要是讓賈老太太知道了,恐怕要牽扯出這次這兩萬兩銀子的事,老太太定然不高興,而王夫人估計更不高興,這不是打賈家的臉麼,對於慣於既做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王夫人來說是不能忍受的。
可是現在也沒別的辦法了這管家不是在林黛玉的生日之後又接了林黛玉過去消遣,誰知道什麼時候又來接難道能不讓去?不讓去,人家管家也不是不能登門的主人不來,派個女人來看看錶小姐也是正常的,你能攔著?
就是能弄死了紫鵑,也不能弄死了林黛玉啊。雖然這事一看就是紫鵑的主意,可是事已至此了,林黛玉也不會不同意。而且紫鵑真有個三長兩短的,林黛玉還不知道害怕?只怕要住進管家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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