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我玩美術,後來我披上文字的外袍。
倘若有人指控我違反所謂的秩序,我就可以挑著眉告訴他:這叫藝術,抽象的表達,懂麼?蠢貨。
表達,其本身的終極意義,只有我們自己明白,明白它有多重要。
來人間一遭,就該以自己的方式肆無忌憚地去表達、去敘說、去給自己的心留下痕跡。
否則,人枉為人,來去空蕩。
…………
等到灰燼紛飛,亮起車前燈。
冷意從指尖流竄至骸骨,口罩遮住了w的大半張臉,露出鼻樑的一端和完整的眉眼。
他總是跟身邊人說,自己血涼。
但其實,人類的血液怎麼可能是冷的?
只是這些年,他一遍又一遍地說給自己聽,久而久之,他就相信了這個事實。
美墨邊境線,是為數不多的、他親自露面過的地帶,因為他知道這條線有多重要。
要取得軍火通美的一席貿易權,就必須先在這條線上取得立足之地。
而一個人,能神秘到什麼程度?神秘到…所有人都覺得他只是個傳說。
以假亂真,以真扮假。控制了媒體,就能肆意隱藏自己。
道上見過他真面目的人很少,廉價的媒體也根本沒資格曝光他。
這些年以來,他早已選擇了自己的存在方式,夠自傲,也夠小心。
草地上的屍體大概還是溫熱的,他們的血液早晚會變冰涼。
你想知道一個同時擁有良知和無情這兩種品質的人有多痛苦嗎?
就像現在這樣,每次在文字裡進行自我分析表達時,都陷入一種悲涼到想殺死自己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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