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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是普遍婆家對待媳婦的態度罷了。程家待她並不苛刻,卻也沒他們自以為的諸多好處,這些年,她吃用的都是自己賺的。

世間就是有這許多大不同,男人未發跡時花用妻子嫁妝被視為尋常,只要這個男人日後有出息,大把岳父願意超前投資,連女兒帶陪嫁,通通送入男人家裡,不見半點吝嗇。哪怕男人沒出息,女人被視為男人的所有物,雙手奉出陪嫁更被視為賢良美德之一。女人嫁到男人家則大有不同,稍微陪嫁不豐便要被人小瞧,若哪一日花用婆家一個半個,那簡直更是一輩子洗不清的罪孽。

所以,她寧可用盡私房、當掉嫁妝,也不會向婆家伸手。

並不是因她自尊強烈到不食人間煙火的地步,而是世間規則便是如此。

作者有話要說:嗯,不知要如何說明,主角戲分減少,會有人說主次不明,石頭只能說,整篇文章不會只有主角。至於另外許多對本文有疑問之處,不妨完結之後再論。石頭既然寫了,便可自圓其說。

第211章

待兩家宅子收拾好,蘇先生便退了先時租的宅子,各遷了新居。

這些事,趙長卿都一一寫在信中,託鋪子裡的人捎去了邊城去。以往在家時只想見一見外頭的世面,結果這出來了,又極是思念故鄉。

淩氏收到趙長卿的來信喜之不盡,親自命趙長寧唸了予老太太聽,笑道,“這孩子,再不必我操半點心,樣樣都能打理好。”當初兒子自蜀中回來說到夏家的事,淩氏可是狠氣了一場,在家坐著罵了夏家三天三夜。後來趙長卿來信,更兼夏文中了舉,淩氏便不大生氣了。自從知曉夏文中了進士,還考進了翰林院,淩氏就半點不氣了。當然啦,現在自己兒子也是進士,雖然是進士中的孫山,那也是進士呢。趙長寧考了進士回來,還得了西北軍的差使,趙家足擺了兩日的酒。酒席上說起話來,淩氏的下巴險些翹到天上去,不單是為兒子高興,她還話裡話外只管不經意的說,“哎,阿寧去歲考了舉人出來,我只說,他年紀小,今年只當是去見識見識。反正阿騰、梨果、阿白,還有他大姐夫都要下場的……哎呀,你說他大姐夫啊,比阿寧考得好,二榜三十名,去了翰林院,已經定下來了……他大姐夫雖好,還不及阿白,阿白可是探花!如今就是路遠,蘇先生經不得顛簸,也沒回來。阿白在咱們家,那跟阿寧都是一樣的,咱們這就是一起擺了酒……”總之種種炫耀,無比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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