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從小他倆相處時間著實不多, 名為父子,實質上有名無實,年齡相差也不大,倒不會在這方面讓他心裡過不去。
可問題是……想到陳旭初記憶裡顧沈遲是怎麼對他的,蘇懷瑾就完全無法把那種感情跟“喜歡”聯絡在一起。
“喜歡”這種感情,難道不應該是美好而又甜蜜的嗎?就像他和那個人一樣,因為喜歡他,所以想把全世界最好的東西都捧到他面前,因為他的高興而高興,為了他的悲傷而悲傷,甚至可以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並且生生世世永不分離。
好吧,也許他們這算是個例,畢竟對於普通人來說,活好一世就很不容易了,又哪有能力去奢求生生世世呢?
可不管怎麼樣,至少也不該是把“傷害”當作“喜歡”的吧?
從小到大的冷暴力就不說了,從劉子萌那兒得到的資訊也不難推斷出來,那貨是真的不知道怎麼樣表達善意,他從小就是那麼過來的,所以以為所有家人之間的相處都是如此。
可就算這個可以解釋,後來陳旭初長大以後遭受的事情就完全無法用普通人的思維來理解了。
把喜歡的人愛人當作自己的情人什麼的,難道你要告訴我說是因為那能讓他找到代入感?
太扯了好麼!現在三流狗血小說都不那麼寫了!
蘇懷瑾煩躁地撓撓後腦勺,把那個蛇精病一樣的男人從自己的腦海中趕出去,表面上還得極盡溫柔地對待吳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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