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起走,好不好?”
我想了半天,還是無可奈何的答應了。一來是怕他真的去找紅雲,那就糟了,二來也是私心作祟,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已將他當親人看待,實在是捨不得他。不過錢還是給了小七,讓他送回家去,解決家裡的困難。
第十二章
我躺在紅雲曾經躺過的床上,怎麼也無法入睡。
今天是我當老闆的第一天,覺得一切都像一個夢,一點兒都不真實。
現在想來,紅雲讓我參與管帳的那一天就決定要走了,他說他找到了他的歸處。
他還說其實王爺早就給我贖了身,只是不方便帶我離開。他跟王爺說要走的時候,王爺倒是說可以帶我走,但他說想把這裡送給我,因為他去的地方是不需要錢的,王爺最後還是給了他一筆錢,他也沒有推辭。
至於為什麼是我,他是這麼說的:第一,我雖然只有十六歲,但卻有不屬於這個年齡的沉穩和智慧,是啊,我其實已經三十多了;第二,我是王爺的人,王爺會在背後支援;第三,我很善良,不會欺負院裡的人,如果賣掉或是給別人,就難說了。
我問他不怕我把院子搞垮,他當時看我的眼神好像我說了一句很蠢的話,看的我低下頭去不敢看他,因為我也知道這句話很蠢。
院子垮了對這裡的人沒有一點兒好處,院子倒了這裡的人只會被轉賣,下一個老闆可不一定像紅雲這麼仁慈,當然我可以把他們都放了,但是我們這樣的人出去能作什麼呢,要錢沒有多少,坐吃山空肯定不行,那點兒積蓄做大買賣不夠,只能做點小買賣,再說買賣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的,沒有生意頭腦的人,怕是很快就把錢敗光了。我們又都手無縛雞之力,又沒有什麼手藝,就算肯吃苦也不一定養的活自己,反正幾乎可以肯定是要活在社會底層,活在社會底層的人是沒有自保能力的,這些人一個個又長的那麼好看,要是讓那個有錢有勢的看上,在這個沒有法制的時代,只有認命一途。那還不如在這兒呢。再說,有王爺在,我又有什麼權利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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