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畝地百年的使用權!如果你們能救出千人以上,十一號太保山的使用權就全部歸你們!”
雪裡紅眼都不眨,“救出千人以上,加雷兵或者鮑義勇任一人,換取十一號太保山無限期的私人所有權。”
仇鋒猶豫都沒猶豫,甚至還送佛送到西地道:“可以。如果以後恢復正常,有人不承認基地現在發的私人產權證,只要我還在位子上,我一定幫你們把產權辦下來。”
蕭末還覺得雪裡紅有點獅子大開口,但雪裡紅和仇鋒都清楚,在大災難後,土地和房產是最不值錢的玩意,只要你敢佔,多大你都能佔下來。如果不是十一太保山位於基地裡面,雪裡紅連提都不會提這樣的條件。
而十一太保山靠近城牆邊,如果不是有軍方駐守,地方也還算大,在基地內並不算最受歡迎的住宅區。
雪裡紅把整座十一太保山要下來,那也代表拾荒小隊以後必須負擔起這一片山地的防守。如果他希望駐軍來幫助防守,那和基地擁有這座山的部分使用權也沒什麼區別。
如果拾荒小隊想要利用這座山做些什麼不利於基地的事,城牆上的軍人又不是死人。
至於十一太保山原來的駐軍和軍人家屬,轉移到附近兩座山就是,這對基地並不是什麼難事。
總而言之,仇鋒付出這座山,對他、對基地都沒有什麼大損失。
條件就此決定,蕭末不再耽擱時間,立即跟仇鋒告辭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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