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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心理學對書寫工具有要求,常見的是鋼筆和鉛筆,不過對鉛筆的要求是比較高的,筆尖過於圓潤和尖銳都不合適,最好是用毛筆,毛筆洩露出來的性格最多。
比較不幸的是,king在牆上既不是鋼筆也不是鉛筆,是口紅,倩總一眼就把色號認出來了。
蘭蔻這款限量版金純玫瑰唇膏,今年秋冬最流行的顏色。
這也是一個重要資訊,如果king只是隨手拿一支口紅在牆上隨便糊塗亂寫,不會用這麼罕見,還是限量版的唇膏。
而且陳萌看出,雖然是口紅寫的字,但整體偏女性化,書寫力度偏大,而這恰好反應了書寫者精神和肉體的能量。
可惜筆跡心理學最好要寫到50-100個字,僅有這麼多是不夠的。
芊默又拿出拍下的那本帥啟剛的日記,這下厲害了,能看出來的痕跡就更多了。
是的,之前帥啟剛遺物裡,有一本日記。
那本日記上詳細地記錄了他是怎麼謀殺穆菲菲並嫁禍給陳百川的,本想著把一切都推到死者身上,卻不成想,這上面的字跡也成了研究的重要方向。
帥啟剛肯定不會寫這種東西,十有八九是king寫的,芊默拿日記給帥啟剛的家人看過,說是他的字。
也就是說,king這個人不但擅長模仿人的聲音,也擅長模仿筆跡。
但模仿的再像,也會有破綻。
芊默找出之前帥啟剛寫給陳百川的欠條,把這上面的字跟日記放在一起,群裡的兩位大神用專業的眼光一對比,差距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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