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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不禁有些新奇。

朱洵每次外出找素材的時候,都喜歡從學校開始坐地鐵出發,到達某一站後下車,這些站點都是隨機的。然後開始大街小巷到處亂竄,直到最後自己都找不到回去的路,直接打的回學校。

四個字概括就是:有錢任性!

穿梭在來來往往的人群中,有時候看著小孩子嬉鬧跟著大笑;有時候有穿著校服的學生從身邊經過,談論著明星趣聞;有時候站在老人身邊,靜靜地看一會兒他們對弈……

就這樣不知疲倦地跑了大半天,肚子餓了就就近進了一家肯德基隨便吃了點,然後舉起相機對著熱鬧的某一桌按下了快門。其實到現在為止,宋倩交給他的任務早就完成了。

生活不就是這樣嗎,稀鬆平常的每一天。

但是朱洵這人吧,拍照拍嗨了就容易停不下來,看到什麼都想拍下來。當然,都是朱洵覺得有趣的才會拍。

於是這一拍就到了晚飯時間,天空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變得陰沉起來,好像大雨隨時都會傾盆而下。

朱洵看這天氣終於決定打道回府了,他沒帶傘,可不想淋成落湯雞。

☆、第五章、兩隻落湯雞的相遇

大概是心裡還想著能不能和早上那個男人偶遇,所以他這回沒有直接招手打的回去。而是努力按照記憶去找地鐵站的位置。不過效果似乎不太好,找了半天怎麼看都覺得每一條路都好陌生。

沒錯,朱洵是個路痴。所以這也能理解為什麼他的路線總是那麼詭異,因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走的是哪一條路。多以說,選擇打的回去果然是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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