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8-2359辯知情權(求月票)
2358章辯知情權(上)
跟劉曉莉設想的一樣,《天南商報》的老闆在接到宣教部的電話的時候,第一時間就將陳太忠推了出來做擋箭牌,“我的記者刊發這篇稿子之前,專門向宣教部文明辦的陳太忠請示過,陳主任在肯定稿子的時候,還幫她完善了部分內容。”
打電話的這位可不知道文明辦的陳太忠是誰——事實上,關心商報這種小事的,都是下面具體辦事的,對其他部門不夠關注,是正常的。
當然,對方要是說“文明辦新來掛職的陳主任”,這位還是會聽明白的,二十二歲的正處,就算再低調,也躲不過大家的關注。
這辦事員想著,報紙已經刊登了,這錯誤要說小是不算小,可是說大還真的不大——起碼,為這麼一篇文章而勒令報社收回今天的報紙,是不現實的。
於是他就發出了指示,“既然有陳主任同意,那今天的報紙就算了,不過我強調一遍,就這麼一篇,下不為例,要不然後果很嚴重的”
他正絞盡腦汁,想著這個陳主任是何方神聖的時候,只聽得那邊說話了,“我們這個報道是系列的,你沒看到註解嗎?”
我當然看到了,不過就是假裝沒看到,讓你下不為例的嘛,打電話這位也頗為無語,有些東西,你不要那麼明明白白地說出來,我今天就稀裡糊塗地放你過去了
宣教工作原本就是這樣,很多東西都是介於可以和不可以之間,他們有心放人一馬的話,手指頭漏一漏,也就過去了,宣教部就是這樣,從不缺少小錯誤,但是誰也不敢大方向上犯錯,大家理解萬歲了——媒體人,生存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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