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定親,就是雙方家長見面、吃飯,席上男女雙方交換禮物。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農村,依然沿襲著此等風俗。所差別的,也就是有錢人家大辦,大宴賓客,錢少的人家只象徵地走個儀式,男方的直系親屬湊上幾個,擺一桌酒席,讓未來的媳婦給每人滿上一杯酒,然後各長輩給這未來的媳婦賜個紅包,這就算把親認了。這段過程有個名稱叫認親酒。
認完親後,接下來就進行下一個儀式,也是整個定親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儀式,即男女雙方在酒桌跟前,當著雙方家長和一眾長輩的面,把禮物交換了,然後整個訂親便算大功告成,女方從此便打上了某某家未過門媳婦的烙印。從此不再有媒人上門提親。
而在古代,更是講究此等風俗。先不說蕭飛逸的家財萬貫,在京城乃至整個中越,也是數得上名次的有錢富人之一,就是以他姐夫知守大人在奉陽城坐頭把交椅的地位,也是自有一番上流社會的禮節要遵循。
再加上蕭飛逸本就存了私心,他對肖語因棄婦的名聲備受欺凌排斥而一直耿耿於懷,老早就下定決心無論定親還是成親都要大辦一場,不為別的,只為了詔告世人,他蕭飛逸拿別人嗤之以鼻、不屑正視的棄婦當做心中的寶,以後誰若再與她過不去,也就是跟他蕭飛逸成了敵人,他絕不輕饒!
他決心用行動來為肖語揚眉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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