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一尺有餘,兩邊各有一細長的血槽,羅銘接過來揮了揮,輕重也合適,是件好東西。
羅銘前一世最擅長用的是槍,五四制的手槍,他打起來彈無虛發,而匕首,只適合近身博擊,防身還可以,要保護人,到底還是比不上手槍實用,威力大。
羅銘掏出一貫錢,這是昨日他在山上用鐵弓打的兩隻山雞換來的,遞給李鐵匠,勞煩大哥,這東西小弟用得急,催得緊了些,讓李大哥受累了,改日請大哥喝酒,算是謝禮。
李鐵匠接了錢,豪爽笑道:無事!不過謝酒卻一定要喝你的。你前日不是說,要尋個掙錢的營生養家嗎,我替你問好了,晚上咱們細談。如意居,你請客!
羅銘連聲說好,約好了時辰,別了李鐵匠,先去城外挑水。
穿過城門,一路向東,城外的鳳鳴山上有清泉直洩而下,匯聚在鳳鳴山腳下的一處小寺院裡。
鳳鳴山上風景極美,羅銘每次來打水都要進山裡轉一圈,或者打點野味回去打牙祭,或者登高遠眺一番,想著什麼時候能離開京城,找個心愛之人,一起遊歷秀美山川,終日逍遙,那這一世的日子就算沒有白活。
羅銘打水回來,流煙已經備好了午飯,粗麵的黑饃饃,一碟小鹹菜。那饃饃用的是未脫淨殼子的麵粉做的,裡面還帶著麩皮,入口粗糙。流煙每次擺飯都要看好幾回羅銘的臉色,生怕他一怒之下踢翻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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