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來只覺得空虛。在正經做事業之後,雖然也接觸了不少卿倌,上門說親的謀人更是不少,但他卻覺得看誰都一樣,絲毫沒有心動的感覺。
在他已經忘記為一個人心動是什麼感覺之時,身心都滿是瘡痍的夕朝被送到了溫家。
再見夕朝時,溫有恭甚至認不出這是那個曾經很像畫冊上玉童子的人。背上一大片燒傷,後頸和臉上也有一些,蓮花紋記幾乎被傷口結的痂完全遮住,整個人看起來悽慘極了,三弟看到時眼淚都下了來。侍爹爹心腸極好,二話不說收留了夕朝,把人當親生卿倌似的細心照顧。
只可惜官府請的是一般的大夫,畢竟要先治療,才能將人送來,因此錯過了最佳的時機,留了疤痕。溫家捨得用那昂貴的祛疤藥膏,若是人早送到溫家來,疤痕全消都是可以做到的,也不至於像現在這般,盡了最大努力,也只能將疤痕顏色減淡。
溫有恭明白,侍爹爹是認定了夕朝會許給自己,夕朝看自己的眼神都是深情,也有膽怯和不安。誰都看得出來,他戀慕著溫有恭,但身上留了疤,又擔心對方會嫌棄。
那樣的眼神讓溫有恭有些心疼,同時又覺得自己不可原諒。因為,他發現已經找不到當初對夕朝動心的感覺了。
他明明很清楚地記得那種感覺,明明曾經看到夕朝就會發自內心地溫暖,恨不得把對方綁在自己身邊,時時看著,一刻都不想分開,分開也會十分想念,盼著能趕緊見面,見面了總想碰觸對方,哪怕只是肩膀碰著肩膀,也是很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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