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璇明白府尹大人的意思。燕律承襲前朝,改動不多,其中一條規定:諸同居,若大功以上親及外祖父母、外孫,若孫之婦、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為隱;部曲、奴婢為主隱,皆勿論,即漏落其率及披語訊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隱,減凡人三等。若犯謀叛以上者,不用此律。妻告夫,雖得實,杖四十。
夫為妻綱,哪怕丈夫犯罪,妻子也不能檢舉揭發丈夫,否則按律將受杖刑四十。相反,除了謀反這樣的大罪,妻子為丈夫隱瞞,事發後,反倒不會受牽連懲罰。
顯然季文明也聽懂了府尹大人的暗示。
他心中狂喜不已,剛才被傅芷璇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到了,竟忘了律法中還有這樣一條規定。
哼,四十大板,一個成年男子都會被揍得屁股開花,更何況她一介柔弱婦人。季文明可不相信有了這麼重的處罰傅芷璇還會堅持狀告他,除非她不要命了。
府尹大人見傅芷璇久久不說話,咳了一聲,又問:“季夫人,你可想清楚了?”
傅芷璇眉一垂,不顧旁邊傅天意欲言又止的眼神,從袖袋裡掏出一紙,福身正欲回話,旁邊的傅松源突然一撩衣袍,曲腿跪下道:“府尹大人,要狀告季文明停妻再娶的是我傅松源,我要為我的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說完,他一扭頭,接過傅芷璇手中的訴狀,然後把食指湊到嘴邊用力一咬,接著把帶血的手指印按到了傅芷璇帶來的那紙訴狀上,正好蓋住她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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