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子面前,卻如皓月之下的螢火之光,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啊不值一提,第一女主碾壓了大半部小說各種款式女配的顏值,到了魔尊這裡就成了不值一提,可見魔尊得帥到多驚天地泣鬼神。
只一點讓無數讀者無語的是,魔尊出場,不管是冰天雪地還是溫暖如春,長年火紅色狐裘不變,也不知道他和紅狐狸有什麼仇。哪怕無數讀者叫囂著,讓作者大大給人家魔尊換件裝備,作者依舊如故,從開始到最後,堅持狐裘不變。
林徽真堅信,魔尊十有八-九是個絨毛控。
不過說起來,好好一個bg小清新種馬文,寫這麼一個顏值碾壓所有妹子的魔尊做什麼?多少官配粉都倒戈在魔尊腳下,跪求主角收拾收拾嫁到魔宮去……一想到自己現在就是主角,林徽真就不禁打了個冷戰。
他可是個筆直筆直的男主角。
呸,他怎麼想到這裡來了!
啪啪兩下將自己亂七八糟的想法丟到一邊去,林徽真專心跟大哥見朋友。
平日裡他大哥雖然大剌剌的,但經過他的培養(??),他大哥該有的警惕戒備心一點也不少。這麼多年,大哥一直在外頭闖蕩,肯定認識朋友一二,但能讓他帶回家的,這位是第一個。
好吧,這次是楊毓忻自己主動上門來的。
不過,前段時間,林徽末確實邀請過他,只是楊毓忻自己沒有應下而已。
這個時間點,楊毓忻對林徽末無疑是有幾分看重的,但遠沒有兩年後的程度深。最多會在他來的時候招待他一罈子美酒,再多的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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