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陰公子若是不信在下,可再去問問那些同樣急急退房離開蓮花客棧的那些人,他們知道的大概會比在下多些,畢竟在下是外縣人,知道的並不比本縣人要多。”
說完了,男子表示他只知道那間林涯服毒而亡的客房,曾在多年前也死過人,也一樣是個男子,且還是揭北縣的本地人。
再多的,他便不知了。
男子補充道:“倘若陰公子急著想知道,一時間又找不到剛剛自蓮花客棧裡退客出來的人,可去問問客棧裡的老闆娘,不過她說與不說,卻是不好說的,即便陰公子問不出來什麼,大概也能瞧出一些端倪!”
畢竟,心虛之人總是會有幾分不同的。
陰十七覺得有理,便也張姓男子告辭,也實在是再問不出來什麼。
男子接連三年都來過揭北縣參加花月盛會,蓮花客棧他也是接連住了三年了,所以他對周邊環境極其熟悉,至少要比陰十七與葉子落熟悉得多。
至於多年前蓮花客棧曾出過人命這件事情,他卻是頭一回聽說。
不然,他哪裡還能來住蓮花客棧?
與他一樣,先前住在蓮花客棧的客人除了陰十七與葉子落,足有十人,林涯死後,便餘下九人。
連同張姓男子,這九人或自鄰縣來,或是本縣人,他們在林涯死之前,甚至是在今日的上午之前,他們都不知道蓮花客棧在多年以前竟還發生過命案。
而命案也同樣是發生在林涯所住的那間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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