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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戰鬥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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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戰鬥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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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

北院會議室坐滿了十幾位花甲老人,其中接近一半將星閃閃,打眼一看沒下來三顆金星的。

各種地方方言彙集在這裡,每位老人面前都放著一疊資料,上面有不少人物照片和人物的詳細背景資料。

會議室內一位帶著眼睛的中年男子拿著手中的資料給各位首長解讀:“東突”恐怖組織頭目之一堯勒瓦斯,(意為老虎)是兇殘的“老虎”。他當過兵,官至排長。復員後到葉城縣當幹部,用手中的權利,威迫、誘逼等手段亂搞男女關係,竟至殺夫奪婦,負案逃至巴仁鄉參加“東土-伊斯蘭黨”,改名換姓,脫逃警方輯捕。在昨天成功的策劃巴仁橋頭堡事件,在案發前動員非法極端宗教會員參與暴亂事件,有位在縣城工作退休回鄉的維吾爾老幹部得知此事後,抄近路,夜走縣城報告巴仁的預謀暴亂事件。

當地縣委迅速上報喀什自治區,並派出一箇中隊的戰士,趕往事發地點。隨後橋頭事件發生時,武警官兵很剋制,並沒有發一槍一彈,造就了暴徒更加猖狂搶奪武警官兵手中的武器。當地縣委隨後緊急組織一個連的兵力再次支援,同時整個巴仁通宵中斷,只能靠人力和武警中隊的電臺彙報情況。

巴仁在新中國成立以來,這是第三次反革命武裝暴亂。第一次是1951年,一個出身地主的副鄉長反抗土改,組織“大頭棒”叛亂,一個班的解放軍一到,叛亂很快被平息。第二次是“文革”時期,在“造反有理”的大旗下,民族分裂主義分子乘亂而起。他們批鬥的“走資派”實際是土改後我黨培養起來的一批少數民族幹部。1968年,他們煽動千餘人到縣武裝部搶槍,因有次暴亂事件後縣武裝部存放大量解放前主力部隊使用的武器,並組建民兵營,武器交付民兵使用,他們搶奪武器時與另一“造反派”發生武鬥,死傷數十人。1969年,我解放軍在該地區實行軍事管制,嚴令“群眾組織”繳槍。他們的武裝反動暴亂失敗後。大量武器不知下落,組織頭目越過邊界進入阿富汗區域,由於當時歷史原因,很難追查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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