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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顒到清朝十幾年,抄家的事聽過多遭,親眼所見的卻是有數。
七月中,他真真見識到了“妻女入官”是什麼意思。正月裡涉及到的“復立太子”案,涉案男子或斬或流外,婦孺盡數交內務府。
按照規矩,罪臣家屬不準進紫禁城等要低,只能在宮外苦差行走。婦女執苦役,待嫁女兒配給管領內貧困無妻著,十三歲以下女孩,三歲以下男孩交由內務府管領養育誠仁後當差。
堂堂的侍郎府邸,轉眼間煙消雲散。
卻是幾家歡喜幾家愁,淳郡王府這邊弘曙滿心歡喜。
因為,朱家婦孺女眷沒有交到內務府手中,而是由御筆親批,平均分賞給弘曙與恆親王府長子弘昇。
如此一來,就算沒有正式冊封親王世子與郡王長子,康熙跟前已經默認了他們的身份。
一下子多了幾十口人,弘曙院子裡哪放得下?孝敬嫡母兩個丫頭,孝敬生母兩個僕婦,送給弟弟兩個小廝。
就連初瑜回趟孃家,也獲贈了兩個小丫頭,是朱都納的兩個外孫女,姐姐九歲,叫雲英,妹妹七歲,叫彩英。
到底是官宦人家出來的,規規矩矩的,看著可人疼。
初瑜的意思,是想讓喜彩調理調理這兩個丫頭,而後放在天佑與恆生身邊侍候。烏恩同小核桃都到了該嫁人的年紀,兒子身邊總要有幾個丫頭跟著。
曹顒聽了,道:“這點的年紀,哪裡是能侍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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