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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同志,找證人這事兒,交給我們就行了,你得回單位找一個人。”李金鳳道。
夏衛東看向李金鳳:“你是說馬翠蓮的老公周興華?”
“沒錯,要給小遠證明清白,並且一勞永逸,我們不能只做其一,不做其二。清白要證明,以後還要想著怎麼避免這種事情再發生,所以必須叫上馬翠蓮的愛人來做個見證才好。”
說句不好聽的,這事兒,還非得讓周興華出面才行。
要知道,不管是馬杏芳還是陳菊英,都是借住在他家。
馬翠蓮可以糊塗,他可不能糊塗。
夏衛東:“好,我這就去叫他回來!”
夏衛東回單位喊人,李金鳳和苗紅他們去四合院周邊找人證。
也多虧了平時早上有晨練的老人家,剛巧人家也經常見到夏正遠早上在附近跑步。
還有一個老同志說好幾次看到馬翠蓮偷偷摸摸,跟做賊似的,守在夏正遠每天早上跑步的必經之路,然後裝做偶遇的樣子。
至於那天一早上,陳菊英搶夏正遠紐扣的事兒,也被人瞧見了,那人還聽見陳菊英說什麼得不到,就要毀掉。
大家雖然不是住在一起的,但也是一條街上的鄰居,苗紅提出讓大家去公-安-局作證,也沒有一個推脫的,紛紛同意一起前往。
等到夏衛東帶著周興華回來,苗紅又將自己兒子的遭遇,和周興華說了一遍。
周興華聽完,一張臉漲成了豬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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