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上的購買力哪裡比得上縣裡?所以決定全家都去縣裡。
具體怎麼商量的不曉得,反正最終決定由老二的媳婦兒去糖廠接班。老大媳婦兒在家裡做吃的,老大老二各推一個小車出去賣。章荷葉和媳婦兒打下手。
一家子安排的妥妥當當。
而姜山和章彩虹進了城,他們也跟姜城夫妻借了兩千塊錢,這正好是姜老二還的,姜城也沒過手兒,直接就給了大哥。
姜山和章彩虹倒是沒有賣吃的,姜山買了一個小三輪車,每天早上去郊區收菜,然後走街串巷。章彩虹則是去了服裝廠做質檢。其實,唐妙是不太願意一家人攪合在一起工作的。
開始杜絕了,倒是沒有了後期的麻煩。
所以唐妙一開始就沒想讓大哥二哥他們去廠子工作。
但是章彩虹是個例外,用了章彩虹,其實他們是雙贏的局面。唐妙用不上別人,但是說實話,章彩虹是用得上的。早些年那麼急,也沒看章彩虹做衣服有一點馬虎,唐妙是信得過她的水平的。
而且她性格比較直比較軸,不太會拐彎,做質檢,就得拿出這樣的勁兒。
至於說章彩虹自己,她也很感謝唐妙給她這個機會。畢竟,說是她的手藝可以開一個裁縫鋪子。可是,又哪裡是那麼容易的?她不是京北的老師傅,又不是當地人,很多人是不認可她的。而且,現在街面附近的房子實在是太貴,她如果下手,短期內看不見效果,家裡又有三個孩子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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