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當時教我們的那個乾瘦乾瘦的數學老師瞪著死魚眼一臉惡毒地說我是“害人精”。她打電話聯絡那個孩子的家長,杜絕那個孩子和我來往。
小孩子總是把家長的話當做不可違抗的聖旨,我唯一的朋友和我分道揚鑣,他試圖疏遠我的時候,我問了他一句:“……我對你不好嗎?我把自己最喜歡的東西都和你分享了,為什麼你還是不願意和我一起玩呢?”
他搖了搖頭:“我爸爸告訴我,不能和壞孩子混在一起,你是個害人精。”
害人精這三個字,對於十歲未滿的孩子而言,真的是太惡毒了。
以至於那麼多年過去,一旦有人提起這三個字,不論是不是針對我的,我都會條件反射性地微微顫抖一下,胳膊上竄起一層雞皮疙瘩。
現在我和程維在灑滿陽光的過道上一前一後的走著,時間好像又和多年前的那天重合,我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離開了我,沒有給我留下任何餘地。
他們……太優秀了,我追不上,也高攀不起。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作為一隻醜小鴨,我是不該妄想和天鵝在一起的。
程維走到一半,發現我沒有跟上來,於是停下腳步,轉過頭來回望著我,遠遠催促:“快點祝霖,我們要遲到了。”
我朝他笑了笑:“你先走好了,我他媽就是個萬年吊車尾,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會拖別人後退。你自己去上課吧,英語課我又聽不懂,完全是浪費時間啦,還不如去操場上溜達一圈。”
他皺起眉頭:“你又要蹺課?”
我無所謂地聳了聳肩:“你也聽到班主任說了,我就是個無藥可救的混混,我不喜歡讀書,也不擅長讀書。你啊,如果不想被我帶壞的話,就和我絕交好了。不用來管我,也不用可憐我。”
他站在原地沒有動,神色複雜地看著我。
我害怕他那種能把人看透的目光,於是轉身打了個哈哈,舉起一隻手做了個瀟灑的姿勢往後揮了揮:“行了,班長大人您老老實實回教室念你的大英帝國嘰裡咕嚕鳥語吧,小爺我要去操場追逐青春年華了,Bye~Bye~”
說完之後,我昂首闊步地往長廊的另一頭走去。
我盡力讓自己走的帥氣灑脫,至少別讓後面那個注視著我的人,覺得我是在逃。
滿滿的假笑在走到長廊盡頭的瞬間崩潰成了自卑的眼淚。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為了這麼一點小事哭泣,可是我真的很難過,我從來沒想害過這些所謂的“優等生”。然而在旁人看來,他們只要和我這類人混在一起,就是不求上進,就是不務正業,甚至是墮落。
小學的時候我就被貼上了“害人精”的標籤,我揹著這個罪名背了這麼多年,一直沒有撕掉。大家都認為是我害了他們,可是永遠沒有人擔心,他們過於尖銳的優秀也許早已把我扎傷。
我逃到轉角才敢回頭,身後的走廊上空空蕩蕩的,程維已經走了。我原地呆站一會兒,彎腰蹲下,心也像這條走廊一樣清冷一片,我把臉埋進臂彎,眼淚迅速洇溼了膝頭。
我哭得很厲害,我需要痛痛快快地流一次眼淚,發洩完之後,我還會便會那個無憂無慮滿口髒話的小混混,只不過我再也不會找優等生做我的朋友了。
同樣的錯誤,我已經一錯再錯,事不過三,我不想再被人看成“害蟲”。
可是哭了一半,突然聽到有球鞋踩在地上的腳步聲,由遠及近向我走來。
我猛然一僵,蹲在地上略微抬起頭,卻又不敢再把臉往上仰,只是用潮紅溼潤的眼睛呆呆望著面前不足半米的範圍,那雙熟悉的半舊球鞋,還有白色的襪子,心臟怦怦跳得激烈。
他在我面前停了下來,我有些發抖,盯著他米色的校服褲腳看了很久,就是不敢再抬眼,只是接下來伸手抓住他的動作完全暴露了我心裡強烈的渴望,我甚至都來不及阻止自己,五指就緊緊握住了他的褲管。
“程維。”我哽咽了一下,嗓音有些沙啞,“我……我不是害人精。”
說完這句話,我咬緊了嘴唇,屈辱的眼淚不住地淌下臉龐,我恨透了自己的軟弱,這三個字是我的軟肋,我在它們面前潰不成軍。
我再也沒有勇氣說別的話了,額頭抵著他的膝蓋哭泣著,我在等著他給我的最終審判,在他之前那些人給我的判決都將我推向了深淵,我不敢奢望程維是個例外。
直到……一雙溫熱的大手輕輕覆蓋上我的發頂,揉了揉。
“白痴,你到底在想些什麼啊?”他半跪下來,掰過我的臉,皺著眉頭,俊秀的臉上有些怒氣,但更多的是無奈,“什麼害人?你害誰了?”
我愣住,瞪大眼睛望著他,半天才結結巴巴:“可、可是剛才班任……”
他不客氣地打斷我:“你是傻瓜啊你?他那種沒有邏輯的話你都信?”
“我……”
他沒有理會,伸手捏住的我臉頰,但力道並不大,沒有弄痛我:“我交什麼朋友不用他教我,我跟你的關係也跟他沒有關係,我不可能因為他的一句話就和你絕交,你沒事兒別總是胡思亂想的。”
我呆望著他,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塵,站起來把手伸給我,那樣子真是帥的無人能及:“走了,愣著幹什麼?趕快跟我回去上課,還是你想一直蹲在這裡?”
從我握住程維伸出來的手那一刻起,他掌心的溫度就告訴我,他和我之前遇到過的那些人都不一樣。他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可是他很有主見,有一套自己的做人準則,他願意接受我,這是他的決定,無人能夠左右。
班主任看到程維非但沒有浪子回頭,反而愈發墮落,竟然和我淪為一丘之貉,不由大跌眼鏡。
他現在不僅對我嗤之以鼻,對程維也是白眼相加。
我和程維混一起久了,漸漸就由兩個極端走向了中庸,最淺顯的表現是我越交越勤快的作業(雖然多半是程維替我做的),以及他上課時越來越多的廢話(雖然他的廢話多半都是為了提醒我認真聽講)。
相處的越久,越發現程維對我有致命的吸引力。他認真的處世態度,說一不二的性格,剛柔並濟的英俊長相,說話的嗓音與修長的手指,甚至是一絲不苟扣到喉嚨口的制服紐扣。
每一處細節對我而言,都是致命的誘惑。
我喜歡他,喜歡地越來越深,彷彿陷入泥潭,無法自拔。可是我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