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吵了起來。
禮儀院上書表示:“男子、婦人,凡於所尊稱臣若妾,義實相對。今宗室伯叔近臣悉皆稱臣,即公主理宜稱妾。況家人之禮,難施於朝廷。請自大長公主而下,凡上箋表,各據國封稱妾。”(摘自宋朝真實奏章)
這話的意思很簡單,大長公主應該對皇上自稱妾,不稱就實在是太不像話了。
大啟的女子大多都是自稱妾或者奴家的,這本身沒什麼問題,但問題是,太-祖在位時就明確的表示過,我的孫女絕不會自稱妾或者奴家,聞天就是聞天,獨一無二的聞天。太宗在位時,自然也沒人敢和他逼逼你要不要讓你女兒稱妾。等仁宗繼位了,上書才多了起來,仁宗雖然心軟,但在大女兄的這個問題上也沒有讓步,只委婉的改了法律,表示了本朝公主可以有“表章不稱妾”的特權。
之後的文帝、神宗一直沿用此例,直至今天。
神宗之所以任由朝臣吵,不插話,是因為在他看來這個問題根本不是問題,他女兄想和他稱呼什麼,就可以稱呼什麼。哪怕她自稱他爸爸呢,那也是他們姊弟之間的事情,這些人簡直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朝臣吵了也是白吵,神宗是不會鬆口的。
但神宗也知道自己說不過這些從事吵架事業十數年的專業人才,所以他在暗搓搓的等著朝臣們吵累了,他在出其不意,一錘子定音,打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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