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自殺過,可當他失血過多、被送去醫院時,不配合治療、一昧等死的人看見了康婧,她就站在搶救室門外,那個溫柔的女人曾用最冰冷的聲音對他說“你要活著,因為我不想對間接殺死我兒子的人感到愧疚。”
是啊,如果他活著,康婧會恨他,可若是他死了,即便是自願,那個善良的女人也會自責。
而從那時開始,宮冉再不敢尋死了。
只因為康婧希望他活著。
因為他是個罪人,他要贖罪,要活著贖罪,活著給餘幸的家人贖罪。
他沒有讓餘幸家人愧疚的資格,所以,他沒有死的資格,所以,他活該窩囊的、煎熬的活著。
很可笑吧,明明最該死的那個殺人犯,卻要為受害者活著。
……
明明受折磨的是餘幸,可宮冉也雙目赤紅,身體劇烈的顫抖著。
空氣從肺部一點點流逝,從脖頸阻斷了身體與空氣的聯絡,讓才清醒不久的人又一次陷入昏厥邊際。
這……算是先奸後殺麼?
這一下午發生了太多,餘幸實在承受不起,可就在他以為自己會被髮瘋的宮冉活生生掐死時,卡在脖根的手,鬆開了。
他大口喘息著,拼命涉入缺失太久的氧氣,一時顧及不了宮冉。而後者精神恢復鎮定後,也震驚於自己瘋狂的行為。
他已經淪落到需要用折磨別人的方法來救贖自己的地步了麼?
可就算他殺了眼前這人,又能怎樣?他的過失能彌補麼?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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