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來這邊。偶爾有人找他紋身,那些混黑的人。我有時候會坐旁邊看看,時間久了他就教我。那時候人很好糊弄,學了幾天就敢往別人身上刺字,反正歪了醜了也沒人介意。”
周罪一邊開車一邊說話,每句話之間的間隔都有兩三秒,像是他在回憶,在從記憶裡揀故事給人聽。他聲音本來就挺低沉,這樣慢慢說話聽起來就更有味道,像是加了一層歲月做舊感的濾鏡。
“香港人不缺錢,讓我拿他的色料和機器練手,往人身上戳圖。讓我照著他的圖做,做醜了也沒事,他再修。那樣練手很快,後來我就能自己打手稿直接畫,手也穩了。”
蕭刻笑了笑:“然後你就出師了?”
“沒有。”周罪搖頭,笑了笑說:“哪有那麼容易的事兒。”
“那時候的圖大同小異,青龍,黑蛇,滴血狼頭,多數都是這種。”周罪淡淡地繼續說著,“放現在看起來很醜,在當時那就是最潮流的。也不能說當時審美有問題,是時代和文化背景決定的,還有黑社會的身份。”
他說的幾種圖太有畫面感了,蕭刻頓時笑了,坦白說:“其實認識你們之前,我對紋身的印象也基本停留在這些。”
“正常,你平時接觸不到。”周罪笑了下,“那個時代很好,那是紋身的開荒時代。”
“你身上有紋身嗎?”蕭刻突然問。
周罪頓了下,之後說沒有,他眼裡帶著淡淡笑意:“我不需要拿自己練手,大把的人讓我練,多數是看不出好壞的,黑色的一片圖紋在身上就可以了,紋壞了也無所謂。放到現在這叫毀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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