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一個,這些理由不足以讓天下人牢牢記住復語歡三字。復語歡所做的事,那叫雷公動怒,不同凡響,掰掰手指頭數一數,總共有三件。
頭一件,喜歡醜人。越是醜得驚天動地無懈可擊,他越是喜歡。復家丫鬟星月,生平最大的愛好,便是撿破爛回家,尤其好撿棄童與乞丐。
語歡七歲的時候,星月撿了一個五六歲的男孩,此孩童臉上有一塊燙傷,醜得讓人無法逼視,可復語歡偏偏喜歡他得緊,一天掛他身上當秤砣不說,還揚言要娶他當媳婦兒。這話驚動了復正茂和復夫人,連忙把那孩童藏起來不讓他見。可語歡一沒見著他,便哭著尋死覓活,砸了大堆前朝古董,剪了大批丹東絲綢,直到爹孃受不住,將孩童讓出方罷休。
說到那個醜陋的男孩,雖貌有缺陷,被人歧視,卻毫不自卑,一笑起來,臉上便有兩個酒窩。人人都說,倘或他未被燙傷,定會討人喜歡。不過,那只是假設。
順帶一提,那孩子的名字是語歡起的,叫鳴見。
第二件,好色。這是復語歡成名的最大原由。十四歲開始納妾,不出五年,便納了十三個,他的媳婦,比他嫂子弟妹姨娘加起來還多。雖說語歡喜歡醜人,可十三妾裡,絕大多數還是美人。於是乎,有人猜測復語歡不是喜歡醜人,而是喜歡極端的東西。或極醜,或極美。而且他的品位十分獨特,十三妾裡,竟無一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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